為貫徹落實黨的十八大關于完善黨員干部直接聯系群眾制度的精神,推動“送政策、送溫暖、送服務”全覆蓋、常態(tài)化工作取得更大實效,根據《關于進一步完善干部直接聯系服務群眾制度的通知》(*市三送辦字〔201*〕**號)精神,現就進一步完善我縣干部直接聯系服務群眾制度有關事項和要求通知如下:
一、完善聯系方式
1.堅持領導聯系鎮(zhèn)制度。每位縣領導聯系1個鎮(zhèn)掛點1個村。
2.堅持單位聯系村制度。每個縣直(駐縣)單位掛點聯系1個村并單獨派出“送政策、送溫暖、送服務”駐村工作隊。每個駐村工作隊原則上由1名科級后備干部任工作隊長。工作隊長是黨員的掛職任村黨組織第一書記或第一副書記,不是黨員的掛職任村主任助理。要在班子分工、出席會議等方面落實掛職干部的職責、權利和義務。對掛村駐點“送政策、送溫暖、送服務”工作,單位主要領導負總責,分管領導具體抓。
3.堅持干部聯系戶制度?h領導和縣直(駐縣)單位主要負責人每人聯系10戶以上重點戶;分管領導每人聯系10戶以上重點戶;駐村工作隊長每人聯系20戶以上重點戶;駐村工作隊員每人聯系10戶以上重點戶;其他干部(教師、醫(yī)生除外)每人聯系5戶重點戶。各鎮(zhèn)所有在編在崗干部(工勤人員除外)分片聯系所駐村全部農戶;街道成立6個工作組,分片聯系社區(qū)居民,確保全縣每戶群眾均有鎮(zhèn)(街道)干部結對聯系。
二、保證聯系時間
1.縣領導每年下基層工作和調研時間不少于60天。
2.縣直(駐縣)單位領導每年下基層工作和調研時間不少于80天。
3.縣直(駐縣)機關單位每年集中組織機關干部下基層不少于2次,每次不少于8天。
4.鎮(zhèn)干部工作日都要吃住、工作在基層,節(jié)假日可安排輪休,杜絕“走讀”現象發(fā)生。
5.駐村“送政策、送溫暖、送服務”工作隊員要深入走訪所聯系村的每一戶農戶,每月駐點時間不少于20天;不駐村干部要加強與自己聯系戶的溝通,至少一季度聯系一次、半年走訪一次。
三、建立聯系檔案
建立“送政策、送溫暖、送服務”干部直接聯系服務群眾工作檔案。檔案分為民情檔案和干部檔案兩類。民情檔案表格已列入《民情日記》,主要記載干部直接聯系服務群眾的基本情況、走訪聯系情況、聯系戶存在的困難和問題、幫扶措施、幫扶成效等。干部檔案主要體現在《**市“送政策、送溫暖、送服務”干部直接聯系服務群眾工作考核表》(見附件)中。有關方面要認真負責地填寫或核實考核表內容,客觀反映每位干部“送政策、送溫暖、送服務”工作業(yè)績。考核表進入干部個人檔案。每個工作年度結束時,縣直(駐縣)各單位,各鎮(zhèn)(街道)都要認真收集整理所有干部在“送政策、送溫暖、送服務”中建立的民情檔案和干部檔案,形成本單位的干部“送政策、送溫暖、送服務”直接聯系服務群眾工作檔案,并作為公務員年度考核、干部評先評優(yōu)和提拔使用的重要依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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