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止有償家教和推銷教輔資料的工作小結
禁止有償家教和推銷教輔資料的工作小結
開學初,在按到教育體育局頒發(fā)的關于有償家教和推銷教輔資料的規(guī)定后,我校積極響應,把此工作放在重要位置,集中組織教師學習文件精神,專門召開了會議和家長會議。
一、建立了管理機制,校委會成員分配到年級、班級跟蹤調查。
二、建立了聘用合同管理制,學校將在職教師“不得從事有償這教和推銷教輔資料”作為首要條件納入教師聘用合同條款,同時,還建立了“有償家教和推銷教輔資料”行為自查機制。
三、學校建立健全“禁止有償家教”自查制度,重點對以下三方面進行了查處:一是教師有無組織學生參與有償家教。
二是教師有無課堂教學故意保留,強制或暗示學生參加有償家教。三是教師有無暗示學生接受家教并向學生推銷教輔資料。
四、投訴和舉報
學校成立了校長舉報箱及舉報電話,面向校內(nèi)外公布三小“治理教師有償家教”舉報電話(0792-7221428),在校大廳建立舉報箱,自覺接學生、家長和社會各界的監(jiān)督,對群眾反映的問題,認真開展調查核實。
由于以上工作做得細、實,到目前為止,我校及有出現(xiàn)違反“有償家教和推銷教輔資料”的教師,社會反響良好。
擴展閱讀:“禁止有償家教及推銷教輔資料”承諾書
201*-----201*學年度
“禁止有償家教及推銷教輔資料”承諾書
一、不舉辦有償家教;
二、不強制、暗示學生參加有償家教;三、教師之間不相互提供有償家教生源;
四、不動員或變相動員學生參加校外辦學機構補習;
五、不以任何形式強迫學生訂購、征訂或隨教材搭售一切形式的教輔資料、報刊雜志等。
六、堅決制止推銷人員進入班級向學生推銷教輔資料,不代發(fā)訂單;不代分教輔資料;不代收費。
七、不向學生推薦或指定教輔用書及其他學習材料等,不以在指定的教輔資料上布置作業(yè)為由變相要求學生購買教輔資料。
八、不推銷盜版書籍資料。
山口鎮(zhèn)中心小學教師:
201*年9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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